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繳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附解讀)作者:宏興會計集團網址:http://www.socaipu.com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繳費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為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鞴苜|效和服務水平,構建職責清晰、征管規范、服務便捷、監管有力、協同高效的征收管理體制,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五部委有關規定,現將福建?。ú缓瑥B門市,下同)范圍內城鄉居民醫保申報繳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保登記及費款征收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等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城鄉居民應至醫療保障部門進行參保登記后,方可至稅務部門申報繳費。 已參保的繳費人在申報時發現無有效繳費信息的,應至醫保部門重新確認參保登記信息。 特定人群(含新生兒、政策性補助對象、其他特殊身份或具有特殊繳費政策的群體)應繳費額及征繳期限的核定,由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并將數據傳送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根據接收的相關信息,組織費款申報和征收工作。 二、繳費期限 經省醫保、稅務等部門共同研究確定,目前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繳費期限如下: (一)正常繳費期:費款所屬保期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延長繳費期:費款所屬保期當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三)補繳期:費款所屬保期當年3月1日至11月1日。 繳費期限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三、繳費渠道 目前我省城鄉居民醫保的繳費渠道保持不變,具體如下: (一)線上渠道 1.稅務端渠道:福建稅務APP、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電子稅務局、社保費管理客戶端; 2.商業銀行:合作商業銀行的手機銀行或相關微信公眾號; 3.第三方平臺:云閃付APP、支付寶、微信; 4.地方政務APP:閩政通、e福州、漳州通、e三明、惠民寶、掌上南平、e龍巖、I寧德等。 (二)線下渠道 稅務部門的辦稅服務廳窗口和自助辦稅終端、中國農業銀行營業網點柜面、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農商銀行)營業網點柜面、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 上述繳費渠道如有變化,由稅務機關及渠道管理等部門另行通知。 四、繳費查詢 繳費人申報繳費后可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進行查詢。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 政策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繳費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逐步提高社保費征管質效和服務水平,降低社保費征繳成本和管理風險,基本構建起職責清晰、征管規范、服務便捷、監管有力、協同高效的社保費征收管理體制,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五部委有關要求,穩妥有序實現城鄉居民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參保登記和費款申報征收的部門職責。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相關指導意見及五部委落實指導意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22〕39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聯合制定的城鄉居民醫保相關業務規則,對參保登記和費款征收等部門職責予以明確。 (二)明確了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繳費期限。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與福建省醫療保障局聯合制定的城鄉居民醫保相關業務規則,對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繳費期限予以明確。繳費人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享受參照《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22年福建省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閩醫保明電〔2021〕48號)規定執行。 (三)明確了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人的繳費渠道和繳費查詢等事項。 三、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2年12月29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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